免费领取办理费用
行业咨询 > 天磊百科 >

企业想了解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以及办理流程

作者:天磊咨询 发表日期:2021-09-26 来源:天磊咨询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是什么?申请网络上出版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办审批流程是什么?解读网络出版许可审批指南!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是什么?

网络出版服务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出版形式和传播方式,是一种新的出版风格。

与传统出版物相比,网络出版物在本质属性上具有很高的一致性,如书籍、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可以看作是传统出版物在网络上的延伸和发展。一个单位是否从事过网络出版服务,从事过什么样的网络出版服务,不仅可以根据《条例》中网络出版服务、网络出版物的概念来衡量,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业务分类来判断。

《条例》中的相关概念进一步明确,当网络信息服务具有明显的出版属性时,出版行政部门负责监管;此外,根据国家规定的部门职责,相关部门负责监管。

判断是否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要取决于是否借助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通常是指借助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主要类别有:

(1)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2)与已出版的书籍、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一致的数字作品;

(3)以上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收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其他类型的数字作品。

申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等出版平台;

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有必要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技术设备,相关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有明确规定、不与其他出版单位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机构名称和章程;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中国长期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还有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不少于3名;

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核制度;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条件。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办审批流程:

应当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设立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持批准文件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登记表》进行审查后,应当在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另一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15日内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到期,需再次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活动的,应于有效期到期60日前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提出申请。出版业管理部门应在该许可到期之前,就是否准予延续作出决定。批准的,换发《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想要了解更多“网络出版许可证办理攻略!3分钟《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专业解读!”的信息,欢迎咨询天磊咨询!

收藏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