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网络视听许可证的全称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的。
想要申请审批北京信息网络视听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申请审批北京信息网络视听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申请审批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审批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企业单位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
其中,提供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等多种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元以上;
新闻宣传单位设立的企业申办公益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不受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
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审批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申请审批北京信息网络视听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申请审批材料
1]申请审批报告。应包含单位情况总体介绍]对拟开展业务的描述等方面内容;
2]《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3]申请审批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4]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
应包含节目种类]栏目板块设置]播出周期等内容;
5]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
提供网络带宽租用协议,以及现有技术设备清单;
6]申请审批单位现有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流程,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编辑]技术等专业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情况;
8]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产权或租用证明;
10]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审批单位符合开办条件的材料;
从事以下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北京信息网络视听许可证,分为四类:
1]从业务类别来讲包括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
2]从传输方式来讲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
3]从传输内容来讲包括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它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
4]从业务实施来讲包括业务种类
(自办节目转播集成等)播出标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专用标识)传播方式(频道播出点播下载定制轮播数据广播等)传输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